企业价值:技术转让所得500万以内减免企业所得税,超过500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筹划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符合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